優質的服務流程
·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·
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,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
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,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
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,簽訂合作協議
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,嚴格按照技術協議
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,靜態動態調試,分析儀運行
售后服務后續維護,持續跟進,終身維修
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
一、無組織排放監測每日測定3-4次的情形
以下情況需每日開展3-4次無組織排放監測,并明確對應的標準和規范依據:
1.執行特定排放標準要求
惡臭污染物(如硫化氫、氨氣等)
標準依據:
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《惡臭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(HJ905-2017)
要求:每日監測3-4次(推薦早、中、晚、夜間),取最大值作為評價值。
醫療廢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
標準依據:
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466-2005)
要求:每日監測4次,每2小時采樣1次。
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
標準依據:
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
要求:每日監測4次,每2小時采樣1次。
2.建設項目驗收監測
依據文件:
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》(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)
要求:
監測頻次:每日不少于3個時段(如早、中、晚),連續監測2天。
3.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方案要求
情形:排污單位在排污許可證的“自行監測方案”中明確要求增加監測頻次(如每日3-4次)。
操作建議:
監測前需核查許可證或方案中的頻次要求,避免頻次不足導致合規風險。
4.其他特殊情況
地方標準或行業規范:部分地方或行業可能制定更嚴格的監測要求,需結合當地政策執行。
二、常規監測頻次(每日1次)的適用情形
標準依據:
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要求:常規無組織排放(非惡臭、非特定行業)每日監測1次。
三、操作注意事項
明確監測依據:優先以排放標準、驗收規范、排污許可為依據,確認頻次要求。
時段選擇:監測時段應覆蓋污染物排放高峰期(如生產時段、氣象條件不利時段)。
記錄與報告:保留原始數據,報告中需說明監測頻次選擇理由及合規性。
總結
需每日3-4次監測:惡臭污染物、醫療/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、驗收監測、排污許可特殊要求。
常規每日1次監測:執行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的一般無組織排放。
核心原則:以實際執行的排放標準和技術規范為準,監測前務必核查文件要求!
注:具體項目需結合環評批復、排污許可證等文件綜合判定監測頻次。